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肖攀林 黃丹婕)醫保基金是群眾的“看病錢”“救命錢”,守護其安全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,但在堅持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,更應當秉承打擊與教育、預防并重,天理、國法、人情并重。3月17日,綏寧縣人民檢察院就一起涉嫌醫保詐騙案舉行公開聽證會,聽證會由檢委會專職委員、承辦檢察官黃雪菊主持,邀請人民監督員、聽證員、縣公安局和縣醫保局代表、犯罪嫌疑人等多方參與。
經查,犯罪嫌疑人在符合醫保報銷條件的情況下,無實際購買慢性病藥品行為,通過虛開虛假發票騙取醫保基金,騙取款項均用于個人日常開支,其行為涉嫌詐騙罪。為確保案件處理合法合情合理,綏寧縣人民檢察院秉持司法公開原則,依法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。
聽證會現場。
?聽證會上,承辦檢察官黃雪菊詳細介紹案件情況、證據采信、法律適用及擬處理意見,犯罪嫌疑人現場陳述情況并深刻悔罪。與會代表全面了解案件全貌后,圍繞其犯罪動機、主觀惡性、認罪悔罪表現等核心問題深入討論、充分評議,一致認為犯罪嫌疑人雖涉嫌詐騙罪,但系因家庭經濟壓力實施犯罪,主觀惡性較小;案發后全額退贓、書面請求諒解,認罪悔罪態度誠懇,且具有自首、認罪認罰等法定從寬情節,同時其無違法犯罪前科、系初犯,身體健康狀況欠佳,犯罪數額不大、情節輕微,均同意檢察機關對其作酌定不起訴的處理決定。
聽證會最后,承辦檢察官聯合醫保局代表、聽證員對犯罪嫌疑人開展釋法說理和思想教育,闡明醫保基金公共屬性及騙保行為的法律后果。犯罪嫌疑人當場再次鄭重認罪悔罪,承諾嚴守法律底線,絕不再觸碰法律紅線。
需要明確的是,酌定不起訴并非“免予處罰”。本案系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案件,該院將依法啟動行刑反向銜接程序,把案件移送綏寧縣醫保局作出相應行政處罰,確保違法必究、罰當其錯,實現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無縫銜接。
此次公開聽證,是綏寧縣人民檢察院深化司法公開、踐行司法為民的具體實踐,既保障了各方主體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督權,又實現了法理、情理、事理的有機融合。下一步,綏寧縣人民檢察院將常態化開展公開聽證,完善行刑銜接機制,嚴厲打擊詐騙罪等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,在嚴格執法司法的同時傳遞檢察溫情,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
組稿:李禎媛
責編:李翔
一審:李翔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